第34章 这首诗一定会火遍全国!
自从第一眼看到林火旺手里拿着56式半自动步枪时,生产队长林建国,就已经想好了这一步。
这年头虽然不管制枪械,民间持有枪械很正常,甚至手榴弹和迫击炮也不在少数。
但是对于军队里的枪械的管理,却是非常严格的。
军队中的制式枪支被偷盗,那可是非常重的罪的,可以吃枪子了。
原本,林建国也不想这么快用这一招,他还想再逗逗林火旺这个臭小子的。
尤其是,如果趁着林火旺还在的时候,都能够拿捏住他,让他乖乖把柳茹梦送到自己的炕上,那对于他来说,成就感绝对是满满的。
远比搞死林火旺以后,再去霸占一个寡妇柳茹梦来得更加刺激与舒爽。
但是……
当他今天看到,被自己煽动起来的村民们,居然对林火旺“言听计从”,立马就感到巨大的危机感了。
尤其是……
林火旺用“猪血汤”来收买人心这一招,真的是立马就让林建国胆寒起来。
心中的危机感满满,按照这样发展下去,怕是过不了几天,林火旺都可以和自己来竞争一下生产队长的位置了。
他绝对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一点苗头也不能有。
林家沟就是他林建国的天下,谁也不能够挑战他的个人权威。
如果不能当这个生产队长的话,怎么控制粮库,怎么用工分拿捏那些大姑娘和小媳妇寡妇什么的呢?
在这样的灾荒年,林建国是真正体会到,手里有权有粮的好处的。
以前那些村里头再倔的硬骨头,真正吃不上饭,饿肚子的时候,还不是要拉下脸来,求到自己这个生产队长的头上?
为了借那五斤十斤的棒子面或高粱米,甘愿在自己面前,脱下所有的尊严和贞洁。
哪怕是城里来的傲气女知青,他林建国可也玩了不少呢!
除了柳茹梦……
真是让他魂牵梦绕了三年,也处心积虑了三年啊!
却是一点都搞不上手。
那性子烈起来,是能直接跳楼的。
林建国也怕事情闹大,一直没敢紧逼。
却万万没想到,被林火旺这么一个什么都不是的死瘸子给弄上手了。
他悔啊!
他恨啊!
早知道就用强了。
也至于让一个死瘸子给糟蹋了第一次呀!
“哼!死瘸子,别以为你现在手里有杆枪,腰杆子就能挺得硬了。
嘿嘿!这杆枪,就是你的催命符……”
在电话里,林建国快速向公社主任赵铁锤汇报了相关的情况。
他觉得,这一次,林火旺是绝对死定了。
连带着,柳茹梦可能的靠山323团的团长王彪,也要被连累。
那么之后……
他再想对柳茹梦上手的话,就已经扫清了所有的障碍了。
果然……
公社主任赵铁锤一听到这话,立马也来了精神。
“你确定?林火旺手里拿着的,真是部队里流落出来的56式半自动步枪?”
赵铁锤这两天也是满心的不爽。
那赵老四是他老家那边的人,还是远方表侄,结果却在自己的地盘上,都护不住,还害得被当场枪毙。
这可丢了他的大人了。
那些在场目睹一切的村民们,有的回去了,在村里一说……
他赵大主任,这么大的官,整个红星公社都是他管,却连一个侄儿都护不住,实在是没用。
以至于,他那在老家的八十岁老爹,还亲自到队部去给他打了电话,足足骂了他一个小时。
而导致这一切发生的,便是那个让他恨得咬牙切齿的死瘸子林火旺。
现在有机会可以报复林火旺,他自然一听就激动了起来,详细询问了一番细节。
“赵主任,您放一百个心。
这林火旺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他们家有什么家伙,我还能不知道么?
他跟他娘改嫁过来时,就是两手空空的。
老张家就一杆破猎枪,能不能打得响都是两说呢!
加上林火旺前几天不是到公社一趟,通过柳茹梦认识的那个王团长么?
我想,八成是林火旺在军营里的时候,偷出来的56式半自动步枪……”
林建国很小心地说道,他可没有明着说,是王团长送给林火旺的。
毕竟,如果他这么说的话,赵铁锤面临的就可能是要和一个团长掰手腕。
他怕王铁锤知难而退,不敢接这个茬。
因此,他只敢说是林火旺从部队里偷来的。
谁知,那赵铁锤也早就看王彪不顺眼了。
听到这话,立即就冷哼了一声道:
“从部队里偷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出来?哪有那么容易的啊?
就凭林火旺一个死瘸子?
我跟你说,肯定是那团长王彪送给他的。”
“啊?那怎么办呢?
赵主任,那岂不是没了搞死林火旺那小子的理由了?”
林建国故意装作失望地说道。
赵铁锤却没有一点情绪波动,阴狠地说道:
“那有什么?岂不是更好,连那王彪一起搞。
身为人民部队的团长,居然私自把军队里的枪械,送给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农民。
哼!这罪名就算他是一团之长,也承受不起。”
“真的?那太好了。
主任啊!我跟你说,不是我要诉苦啊!
是那个林火旺和柳茹梦,在我们生产队,实在是太过分了。
仗着有枪,打伤了人,还说是自卫。
那柳茹梦仗着有个团长给她撑腰,也是在村里欺行霸市,连我这个生产队长都不放在眼里……”
“林队长,你放心。
林火旺这个祸害,我是一定会帮你除掉的。
但是他们背后站着王彪,有点棘手。
毕竟他手下一个团呢!又不归我这个公社主任管。
现在最重要的是,等哪天你看到林火旺背着枪到公社来找王彪时,就立马给我打电话。
我会请求县里武装部的支持,当场将那林火旺和王彪给拿下。
到时候,人赃俱获。
哪怕那王彪搬出东北军区司令部来,都没用!”
赵铁锤在心里计较了一番道。
林建国立马乐开了花,肯定道:
“保证完成任务!赵主任,这段时间我会看紧那林火旺的。
只要他敢带枪到公社去,就马上给你打电话。
绝对让他有去无回,罪有应得!”
……
挂了电话以后,林建国刚刚被林火旺吓得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便立刻一扫而空。
毕竟,谁会把一个将死之人,当作威胁呢?
他从生产队部走了出来,继续往那林家破院过去。
只见越来越多的村民们,为了换野猪肉吃,而把家里剩余不用的材料给搬了过来。
很快就在林家破院前,堆成了一个小山。
而那煮了一锅又一锅的猪血汤,却是让所有的村民们都乐开了怀。
哪怕放在后世,野猪血的营养都还是很足的,味道也好,是一道不可多得的好菜。
而除了这些材料之外,林火旺又仔细筛选了一番。
用野猪肉换到了两名木匠,一名瓦匠,还有十五名普通劳力。
预计可以用两天左右的时间,将林家破院给修补起来。
而总计花费,也不过是把那只将近三百斤没放血的野猪王肉给换了出去罢了。
他自己这里,还有着六百多斤的野猪肉,着实是狠狠富裕了一把。
“太好了!太好了!
阿旺,我们能有一个真正的家了。”
林母越看越激动,因为她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长这么大,从来就没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这里重男轻女非常严重,从小身为长姐的林母,在娘家根本是一点地位都没有。
从小就要洗几乎全家的衣服,还要做饭,还得跟着下地干活。
不到十四岁,就被许配给林火旺的亲生父亲。
生下林火旺后,因为是天生跛足,立马被视为不详。
不止林火旺不受待见,连她这个当娘的,也被整个村的人污蔑成丧门星。
之后又生了第二胎林小雪后,虽然没有天生残疾,却是一个女孩。
立马就被公婆嫌弃,让林父写下休书,把她连带着一双儿女给赶了出去。
带着儿女无处可去的林母,只能厚着脸皮回娘家来。
可这带回来的却是三张吃饭的嘴,娘家更加嫌弃他们母子三人了。
之后更是收了点彩礼,就又把她连带一双儿女给嫁到了林家沟来。
本以为,这一次嫁过来,总算可以过安稳日子了。
却不想,日子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苦。
张富贵对她动不动就打骂,她还得干全家的活。
一双儿女在张家也是跟猪狗一般,吃穿都是最差的,还要被张家的儿女欺负打骂。
可她又能怎么办呢?
只能忍气吞声,不然要是再被赶出去了,可就是一点活路都没有了啊!
谁还会要一个嫁过两次人,都被休掉的丧门星女人呢?
更不用说,这个女人还带着一双儿女,三张吃饭的嘴呀!
这年头,谁家要是有这条件,去娶个黄花大闺女不好么?
林母知道自己很晦气,所以她在老张家的时候,是一直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甚至是对一双儿女的要求,也是让他们千万不能耍小脾气,千万不能惹得张家人不高兴。
不然,真被赶出去了,就真的无家可归了。
然而……
哪怕她这般忍让与付出,张家人却丝毫不体谅她,一旦发现她不能干活,立马把他们母子三人扫地出门。
就这样……
漂泊一生的林母,是多么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不会再被人赶出去的一个真正的家啊!
哪怕是现在找到临时落脚的没人要的这个破院,林母其实心里都是挺高兴的。
而现在……
儿子真的出息了!
找来这么多的匠人和劳力,还有这么些建房的材料。
她是真的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家,自己的房子了。
“哥哥!房子弄好后,我们以后是不是就不会再挨冻了?
也可以像张家一样,烧热热的炕,在屋里不穿衣服都不会冷。”
林小雪也欢天喜地地问道。
因为以往即便在老张家,她和林火旺也是不允许进烧炕的主屋。
他们两兄妹,只能睡旁边破旧的偏房,又阴暗又冷的那种。
“是的!我们把房子修得大大的,亮亮的,暖暖的。”
林火旺看到母亲和妹妹惊喜的笑容,心中也是无比欢喜,觉得一切都值了。
柳茹梦也在一旁,挽着林火旺的手臂,笑眯眯的眼睛像是月牙儿,甜极了。
……
很快,每个村民都领到了猪血汤,喝完满意地回去了。
他们对林火旺的评价,那可以说是一下就反转了。
曾经被人人嫌弃嘲笑的死瘸子,现在却成为了整个村子里的传奇,是真正的打虎英雄。
因为,那跟着去帮忙运肉的八个青壮,刚刚同样绘声绘色地将林火旺打东北虎的惊险过程说了一通。
立马又在整个村子里引发了强烈的轰动。
那可是东北虎啊!
就是整个东北最厉害的猎户,一辈子也不见得能打到一头东北虎。
反而是无数经验老道的猎户,最后命运的归宿,都是丧生在了东北虎的口中。
林火旺一个人在山上过夜,还能在东北虎的口下逃生,甚至是重伤了狡猾的东北虎。
这在村民们的眼中,绝对算得上是神迹了。
毕竟,冬天的大山会吃人,是所有村民们内心最恐惧的共识。
住在大山附近的村民们,对于大山是又敬又畏,甚至很多村里还会供奉有山神或山灵。
只是现在打倒一切封建迷信,没有公开进行这样的信仰祭拜罢了。
而林火旺刻意让八个青壮宣扬出的“大虎事迹”,也是进一步让他个人在村子里的形象和威望,达到了一个巅峰。
谁也不敢再小觑他这个过去的“死瘸子”了。
甚至于,已经有不少年龄和他差不多,甚至大一些的青年小伙,看他的眼神目光当中的,都充满着崇拜。
好几个小伙,刚刚在喝猪血汤的时候,都一个劲的凑上来询问,能不能跟着林火旺学打枪和打猎。
林火旺总是笑着搪塞他们,说现在时机还不成熟,等有机会了,说不定会成立一个狩猎小队。
于是乎……
林火旺要收徒弟,成立狩猎小队的消息,又在村里面广泛地传了出去。
那些半大小子,一个个都跟着兴奋起来了。
自从今天看到林火旺拉回来这么多野猪肉后,他们觉得如果他们手上有枪,肯定做得也不比林火旺差的。
倘若真能加入林火旺的狩猎小队,那以后就能跟着林火旺一起上山去打猎,更可以分到更多的肉了。
“阿旺,你今天处理得实在是太高明了。”
夜深了,在娘和弟弟妹妹们都睡了以后。
柳茹梦依偎在林火旺的怀里,由衷地钦佩自己的男人。
普通的那些村民们,可能直到现在,都没有发觉,自己被生产队长林建国给利用了。
他们甚至也没觉得,今天拉猪肉回来的林火旺,由于他们的行为,面临着一场大危机。
可是柳茹梦却看得一清二楚,也更加知道,如果林火旺处理不当的话。
舍不得分一些猪肉出去的话,一定会遭到村民们的“反嗜”。
被骂无比自私,没有集体观念等等还是小事。
然后导致声名狼藉,野猪肉也可能被一抢而空。
换作柳茹梦自己,处在那个节骨眼,她是绝对想不到像林火旺这般完美的应对。
顶多,她只能打着商量的语气,将一半左右的野猪肉免费分给所有的村民。
然而……
她自己想到这个方法,都摇了摇头。
因为人是贪心的,你既然可以舍得分一半出去,村民们就还会盯上你的另外一半。
毕竟,一半野猪肉才五百斤,分到每个人头上也就一斤多而已。
这样的分法,人人都有,人人都会觉得拿得不多不够。
反而一点好都卖不了,他们还会觉得,你自己拿一半太多了。
反倒是林火旺这样的处理方式,又立了威,又立了人设,还趁机搞来材料和劳力。
更绝的是,林火旺通过打虎事迹和组建狩猎小队的消息,立马就成为了村里年轻一辈的领头羊。
这份谋略,让从小就看遍史书的柳茹梦忽然有种错觉……
躺在自己身边的男人,怎么就那么像,历史书上所描写的那些开国将相甚至是帝王呢?
起于微末,遍身是胆,有勇有谋……
越看心里越是欢喜,然后整个人就埋在了林火旺的火热的胸膛。
“阿旺!爱我……”
初识个中滋味的柳茹梦,是越来越粘着林火旺了。
尤其是一到晚上,她的身体就好像完全没有力气一样。
只有靠在林火旺的身边,才会觉得魂又回来了,然后就恨不得时时刻刻和他黏在一起。
“梦梦!我会一辈子爱你的。永不负你!”
轻轻吻上柳茹梦的樱唇,有点冰凉,却十分地可口。
柳茹梦也热烈地回应着,和第一次不同,她不再青涩,也不再羞涩。
因为这是她爱的人,她愿意将所有的一切,都完完全全地展示在爱人的面前。
她也愿意,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他。
轻轻地,林火旺这一次,比起上一次,更加的温柔。
火热又粗糙的手掌,轻轻地滑过那细腻白皙的香肩。
“唔……”
柳茹梦轻轻一声哼叫,却好像助燃剂一样,蹭的一下,就把林火旺心中爱的小火苗,一下喷成了熊熊烈火。
“嗯……阿旺……”
“就是这样!阿旺!”
“我好爱你啊!阿旺!”
“我要为你生孩子,阿旺!”
“我们永远不要分开,阿旺!”
“啊!阿旺,用力疼爱我吧!”
“嗯!阿旺,你真棒,你真好……”
……
这是东北农村一个非常平凡的夜晚,生命和谐的序曲在村子里其实也是此起彼伏。
毕竟,在这年头,没有电视,更没有什么智能手机电脑游戏什么的。
人们在大冬天的晚上,窝在家里面,啥娱乐项目都没有,可不就只能玩玩造小孩的游戏么?
……
而在遥远的京城,《诗刊》编辑部。
一屋子的主编和副主编以及责编们,正在拼命的加班当中。
因为,下一期的《诗刊》马上就要印发了。
其他的所有位置的诗歌都已经选好了,偏偏主打位置的开篇诗,却迟迟没有找到满意的。
所以……
全体编辑们,加班加点,都在疯狂地拆信看信。
这些信里面,全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文艺青年们的来信投稿。
自从1976年的《诗刊》复刊以后,一下就掀起了全国青年们喜欢诗歌与热爱诗歌,以及写作诗歌的热潮。
尤其是诗歌又不像小说写作一样,门槛那么高,需要写作的功底与字数。
并且更重要的一点是,诗歌简短而浪漫,又适合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进行深情的朗诵。
对于处于迷茫与情感波动中的青年男女来说,诗歌往往成为了最好的心灵寄托与精神世界。
不过……
爱好诗歌的青年男女们不少,写信来《诗刊》投稿的也很多。
但真正能被称作诗,并且被选中刊印在《诗刊》中的作品,却是少之又少。
而这庞大的来稿量,可真的是头疼死了这些《诗刊》的编辑们了。
简单的一句话概括起来便是,他们需要在“屎里淘金”,而且还是堆积成山的屎。
每一天,从邮政局那边都得安排一辆专车过来给《诗刊》送信。
别人家单位收信,最多都是按“封”来当计量单位,最多也就一天收个几十封。
可《诗刊》每天的来稿信件,却是按斤来论的。
这可苦了《诗刊》的编辑们呀!
而这个时候的编辑又非常有责任感,生怕错过任何一封信,担心里面绝佳的好作品被埋没了。
所以,对于每一封来信都是非常认真且慎重负责的。
“欸!又是一篇打油诗,水平还没我高呢!”
“我这边也是,看了几十封了。就没有一首能押韵或者说有意境的诗……”
“严主编!要不,你自己写一首诗当主打诗吧!
再这么找下去,我觉得我的眼睛都要废了。”
“是啊!严主编,虽然我们收到的信很多很多。
但99%都没有什么价值,这些诗……我姑且把它们算作是诗吧!
可以说完全只是一腔热情,而没有丝毫诗歌的章法与情感在里面。”
“算了吧!我敢说,就是这几麻袋的信都拆了,也找不到一首能当主打诗的……”
……
十几个编辑,已经连续七天晚上加班到深夜了。
却依旧没有找到一首能当主打的诗歌,这一下,连一向对内容无比严格要求的主编严辰都有些动摇了。
“再找找吧!今天再努力最后一个晚上,如果还找不到的话,明天就刊印吧!
既然找不到投稿来信的好诗,就找一首徐志摩的诗当主打诗吧!
毕竟是我们《诗刊》的牌面诗,格调总不能太低了……”
然而,就在严主编刚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突然一名年轻的编辑李英猛地一下激动地从地上蹦了起来。
他手里拿着一封稿件,表情兴奋而激动地大叫道:
“好诗啊!这首诗真的是太棒了。
我从来就没有读过感情如此丰富,让人如此充满希望与幸福感的诗。
这首诗……这首诗一定会火遍全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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