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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发现新商机


几秒之后牛妈醒过神来。

  将钱反反复复看了又看,果然是真的。

  “这真的是你们今天赚的,没有去偷,没有去抢?”

  这年头家家户户都穷,突然飘来了一张大团结,这可不是儿戏。

  “妈,你咋不信你儿子呢?

  真的是我和风哥去卖酒糟赚的。

  你都不知道那酒糟有多好卖,今天卖了近1万斤了!

  然后我们又去市区那个大酒厂里面进货了。

  不信的话你去我们村里问问那些赶集回来的人,今天我是不是在和风哥一起卖酒糟?”

  恰好院外村民过路,见牛犇犇在柿子树上,上不得上下不得下,很是好奇。

  “牛娃你咋上树啦?

  今天你们那酒糟卖完了明天还有不?

  我还要买几十斤回来熬酒呢!”

  村民李大成这会收工回来问道。

  “你说那酒糟要后天逢场才有,你得早点到桥头丁家来买,到时候我和风哥都在那里等你。”

  牛妈一把拉住李大成核实情况:

  “大成兄弟你说我家这小子今天真的在镇上王家那二小子卖酒糟做生意?”

  “大嫂子,你家牛娃出息了,都知道赚钱了,你还不高兴呀!

  那酒糟可好了,张老汉买了30斤酒糟子回来,煮了酒都出来了,我刚才喝了一碗味道好着勒!

  你让牛娃给你也弄几十斤回来,熬几斤酒出来,剩的糟还可以喂猪多好呀。”

  李大成离开,牛妈这才信了刘犇犇的话,连忙找了梯子,把人放了下来。

  “你这死孩子去做正经生意,也不跟你妈提前说。”

  牛妈边说边把那钱折起来,仔细的揣到了自己的兜里。

  牛犇犇眼巴巴的看着今天刚到手的大团结,就这么被老妈没收了。

  “你给我说话的机会了吗?天天张口闭口,都说我是个败家子儿,妈那钱能给我不?”

  牛妈假装没听见。

  扭着大屁股进厨房,赶紧做饭去了。

  “赶明儿你也给我弄几十斤酒糟回来,我也熬熬酒喝,那糟给咱家猪贴贴膘也好。”

  “妈,我要吃鸡,吃饱了,明天又跟风哥去卖酒糟赚钱!”

  牛犇犇第1次正大光明的提要求。

  以前想吃鸡的时候,基本上都是趁老妈不在家,把鸡打得半死不活,然后老妈回来一看鸡要死了,才舍得吃。

  大团结被没收了,吃鸡这个要求不为过吧?

  “好好好,我去把那只瘟鸡给你炖了,今晚上让你吃个够!”

  ……

  王世风剁完饺子馅儿和孟晚秋在厨房里忙活起来,一个擀皮儿,一个包。

  郭冬梅也从地里回来,洗了手过来一起包饺子。

  “大嫂,我大哥这两天的腿好些了没有?他没有下田吧?”

  王世风想起自家的大哥,这段时间是不能下地干活的,可回来就没见着人。

  郭冬梅眼神闪烁。

  “你大哥他……”

  王世风放下手里的面团,盯着郭冬梅。

  “他在田里拔秧苗,我也拦不住……”

  郭冬梅的声音小心翼翼的。

  之前这个小叔子,他觉得是个混子。

  可这几天家里的大小事儿,被王世风安排的井井有条,这会子心里有些犯怵。

  “你们接着包,我去田里看看。”

  王世风放下手里的活就往田里赶去。

  凭着记忆走到了自家责任田。

  远远的就看见老爹王援朝佝偻着背。

  把秧苗往另外一个田里散。

  大哥王世明则穿着筒靴。

  一手按在田里,一手扒着秧苗,十分吃力。

  “大哥,谁让你下田来的?”

  王世风情绪有点激动,明明都说好了,要拿工钱找村里人来干活的。

  家里人简直拿他的话当耳边风。

  王世民转头看二弟来了,明显有些心虚。

  黝黑的脸上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故做轻松笑呵呵道:

  “老二我没事我都好了,你看这拔秧苗又不费劲的,在屋里没病都闷出病来了。”

  王世风也不给大哥解释的机会,直接鞋一脱,裤腿一捞。

  一脚踩进秧田里。

  妈呀!

  一脚下去再抬脚就抬不动了。

  田里面泥巴都特别的黏糊,一直在水里又浸泡着。

  这一脚下去就像是定住了一样,使了好大的劲才抬起脚。

  再一抬脚,发现腿上和脚丫子被什么东西夹住了。

  麻酥酥的。

  王世风吓得赶紧拔起脚就在水里乱甩。

  突然几只长着钳子,红飘飘的玩意儿飘在了水田上。

  “小龙虾!!!”

  王世风惊讶的发现这田里居然有小龙虾!

  “老二别怕那玩意儿,这田里到处都是大红夹夹,

  到处打洞弄的水田又漏水了,空了咱们把它都抓回去喂鸡喂猪。”

  “大哥你说这玩意儿到处都是,难道河坝里田沟里都有吗?”

  王世风貌似发现了新大陆,又发现了新的商机。

  “当然啦!

  江边那水塘子里,到处密密麻麻的都是,咱们这秧田里也不少。

  庄稼都被这大红夹夹祸害了。”

  小龙虾??在这个年代,村里人都叫大红夹夹。

  这名字和小龙虾前面两个红色的大夹子还挺配的。

  关键是在新时代小龙虾可是夜市的标配。

  一锅麻辣小龙虾加上几杯冰啤酒,这样的夏天才叫完美。

  然而在80年代的乡下农村稻田里,河沟里,江边的水塘里,到处都是小龙虾。

  不仅没人吃。

  反而还把小龙虾当成害虫,因为这玩意儿老是在田里面打洞,导致关不住水,秧苗干枯而死。

  是村民们最讨厌的物种之一。

  家里有多余劳动力的,就专门把这玩意儿捉回去剁了给鸡吃。

  王世风抓住两只小龙虾,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

  “走,大哥咱先回去,这玩意儿我保证以后让全村的老少爷们儿都来抓,到时候把田里的大红夹夹都抓干净,保证秧苗长得好!”

  王世风想好了,他要做80年代第1个吃小龙虾的人。

  要把这满田满地让人嫌的玩意儿,到时候变成宝变成钱!

  王世明被王世风扶着从田里出来。

  叫上自己老爹回家吃饭。

  一路上王世风打探了一下,周围村里面哪些地方龙虾多,都是个什么光景。

  原来江陵村靠嘉陵江,淡水资源丰富,这个年代没有水污染,龙虾繁殖的特别快,而且肉质又很鲜美。

  路过一个水潭子的时候,王世风把竹篓子用绳子吊下去里面放了一只死青蛙。

  没几分钟的功夫,竹篓子里就爬满了小龙虾。

  王世风顺势捞起来提上回家。

  “老二你把这玩意儿弄回去喂鸡?”

  王援朝不屑的看了一眼那一篓子大红夹夹。

  “爹,一会儿我给你们做个好吃的,等着瞧吧!”

  王世明心里纳闷,这老二不会是给他们吃大红夹夹,这虫子能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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